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5號》規定,高新技術企業應當根據其取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中注明的有效年份確定其認定合格的年份。
例:某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發證日期為2018年9月17日,有效期為3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45號公告,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為合格年份。
推薦文章
美國將放棄新冠疫苗知識產權專利意味著什么?
2022/11/8 10:30:30企業拿到異常增值稅憑證怎么辦?
2022/10/14 9:20:27申請公司注銷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2022/9/6 9:29:09開曼公司注冊的辦理流程及所領取的資料
2022/6/11 11:23:06品質保證
15年以上財稅經驗積累獲得國家中小企業基金投資專業實力
資深財稅團隊專業會計團隊安全無憂
2048位安全證書銀行級別的系統安全多元服務
社保托管、稅務代辦財務規劃和咨詢等增值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