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在官網對二季度稅收政策進行了解讀。內容豐富,覆蓋全面,準確回答了當前納稅人政策執行中遇到的各類熱點難點問題。為了更好的幫助朋友們理解相關內容,今天邊肖總結整理了10個普通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的實際問題,希望能幫到你~
關鍵詞:轉移登記;實踐;政策解讀
1.一般納稅人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只有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才能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是只有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有關規定登記的一般納稅人,才能重新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把兩個條款放在一起理解,就是按照工業50萬、商業80萬的標準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包括強制納稅人和自愿納稅人,都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次允許重新登記的企業,并不包括按照500萬元標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二是重新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一個月為一個納稅期,下同)或連續4個季度(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下同)累計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同時,只有2018年5月1日前已登記的一般納稅人,才能重新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2018年5月1日后新登記的一般納稅人,不符合第一個條件的要求,不屬于重新登記的范圍。
2.補辦手續的時間有什么規定?
答:該政策執行時間為2018年5月1日,停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即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需要進行小規模重新登記的,可在201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的8個月期間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重新登記手續。也就是說,5月1日之前,12月31日之后,就不能辦理補辦手續了。
3.過戶登記后從什么時候開始按照簡易計稅方法納稅?
答:一般納稅人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自輪換登記日的下一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在轉移登記日當期,增值稅仍按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
4.轉移登記日的“下期”和“本期”是以報告期為準還是以所屬期為準?
答:所謂“下期”和“本期”,是指稅款所屬的期間。
5.注冊轉移后,申報方式有哪些變化?如何按時申報?
答:第一種情況:注冊后繼續原月繳稅。在變更登記日期的當月,仍按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單純從次月開始計算稅款。
第二種情況:原來按月繳稅,注冊后改為按季度繳稅。在轉移登記日的當月,仍應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繳納稅款。從過戶登記日的次月起,稅款應簡單計算,按季繳納。比如轉移登記日的月份是7月份,納稅人仍然按照7月份一般納稅人的規定納稅。從8月份開始實行簡單計稅,按季繳納,8-9月份實現的稅收在10月份申報期內申報繳納。
第三種情況:原稅按季度繳納,過戶登記后繼續按季度繳納。這與第一種情況相同。轉移登記日所在季度仍按一般納稅人規定繳納稅款,單純從下一季度開始計算稅款。
第四種情況:原稅按季度繳納,注冊后按月繳納。以我們的判斷,這種情況基本不會發生。如果是,在轉移登記日期的季度中,仍將根據或的規定納稅
7.重新登記的納稅人未扣除的應納稅額-待抵扣進項稅額,考慮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答:你可能認為沒有抵扣的進項稅要轉出去直接增加企業成本。這個雖然簡單,但是問題很多。第一,不可抵扣的進項稅是企業的權益,轉移到成本就意味著不能再抵扣,對企業不利。二是重新登記的納稅人今后可能會對重新登記前的業務進行調整,包括退貨、折扣等。以及通過檢查和自檢退稅等。這些都需要將不可抵扣的進項稅納入計算,從而更大程度地保護納稅人的權益。第三,一些出口企業還需要為未繳納的進項稅申請退稅。因此,有必要繼續計算未繳納的進項稅額。
8.納稅人重新登記后,一般納稅人期間的銷售折扣和退貨如何計算,如何申報?
答:納稅人重新登記后,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銷售或采購,可能因銷售折扣、暫停或退貨等原因需要進行調整。18號公告規定,重新登記的納稅人有上述業務的,應當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調整一般納稅人最后一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根據實際經營情況,調整一般納稅人期間最后一期的銷項稅、進項稅和應納稅額后,與原申報結果相比,納稅人可能少繳稅款或多繳稅款,無需重新填寫一般納稅人申報表,而是并入當期銷售折扣、暫停或退回的應納稅額,填寫在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中。
9.重新登記的納稅人如何正確開具發票?
答:首先,重新登記的納稅人從登記日的下一期開始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的,應按照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其次,對于一般納稅人期間已使用稅控裝置并核對票種的納稅人,重新登記后可繼續自行開具專用發票,不受國家稅務總局已實施的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專用發票試點行業的限制。
再次,重新登記的納稅人在普通納稅人期間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換開發票或補開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或征收率開具。
10.重新登記的納稅人會一直是小規模納稅人嗎?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今后重新登記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按規定重新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重新登記的納稅人不能重新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注:“18號公告”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
推薦文章
美國將放棄新冠疫苗知識產權專利意味著什么?
2022/11/8 10:30:30企業拿到異常增值稅憑證怎么辦?
2022/10/14 9:20:27申請公司注銷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2022/9/6 9:29:09開曼公司注冊的辦理流程及所領取的資料
2022/6/11 11:23:06品質保證
15年以上財稅經驗積累獲得國家中小企業基金投資專業實力
資深財稅團隊專業會計團隊安全無憂
2048位安全證書銀行級別的系統安全多元服務
社保托管、稅務代辦財務規劃和咨詢等增值服務